江苏融鼎(自贸区南京片区)律师事务所

1322 205 9961    |   1720 512 0707

24h法务咨询热线

2024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引(一篇足矣!)

2024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引(一篇足矣!)


图片

—2024—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指引

(一篇足矣!)


图片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哪些情况可以使用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如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收取的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者被原用人单位派遣、借调等与新旧用人单位发生的纠纷;因劳动者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就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等等。



— 协商解决 —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

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图片

01#




劳动仲裁流程

图片

一、申请与受理

1、准备材料

·劳动者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相关证据材料等。仲裁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用人单位则需准备答辩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以应对劳动者的仲裁申请。


2、提交申请

·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材料。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受理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和仲裁通知书

·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02#




组成仲裁庭

图片

1、确定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或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仲裁员一般从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具有丰富的劳动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2、通知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会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3、撤诉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和解撤诉。


03#




劳动仲裁的开庭审理

图片

1、庭前准备

·仲裁庭会在开庭前确定开庭时间、地点,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材料,并做好开庭准备。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为庭审辩论做好准备。


2、开庭审理

·开庭时,仲裁庭会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庭审纪律。

·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进行答辩。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申请人申诉与被申请人答辩:
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一般回答与仲裁申请书一致。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答辩,申请人当庭变更、追加、撤回仲裁请求时被申请人表示当庭答辩有困难的,仲裁庭可安排适当答辩时限。


·仲裁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

·调查与质证
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对案件争议的事实进行调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紧跟仲裁庭的调查进程陈述事实;经仲裁庭的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才可就仲裁庭未主动调查的其他事实作补充陈述。
经仲裁庭询问,当事人明确表示对案件事实没有其他补充后,仲裁庭对案件事实部分的调查告一段落,转入证据质证程序。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准备好全部证据的复印件(准备足够数量的副本)、按顺序理清相应原件。质证前,仲裁庭将询问当事人是否有其他证据需要当庭提交或有证据线索需要一定期限内补充提交,当事人应当将已准备好的证据一次性提交仲裁庭,或者提出延期提交证据的申请,但是否准许,需经仲裁庭许可。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包括证据形式和内容)、关联性(与争议焦点或对方证明目的的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来源、取证方式或证据内容本身是否合法),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质证按如下程序进行: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供(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供(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申请人、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包括证据形式和内容)、关联性(与争议焦点或对方证明目的的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来源、取证方式或证据内容本身是否合法),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质证按如下程序进行: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供(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供(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申请人、被申请人对第三人提供(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供(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前提交申请证人作证申请,申请书包括证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方式、拟证明事实。证人作证时,应当如实向仲裁庭提供证言,不得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不得作伪证,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应当注意发问方式,不得进行诱导或威胁),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
质证完毕,仲裁庭告知当事人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并根据案件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当庭不能认定的,仲裁庭将在闭庭后予以审查认定或不予认定。


3、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4#




劳动仲裁的调解

图片

劳动仲裁的调解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却起到很大作用,特别是对希望继续留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来说,能够通过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

1、调解的可能性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可以缩短争议解决的时间,降低当事人的成本。


2、调解的进行

·调解由仲裁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仲裁庭会根据双方的意见提出调解建议,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调解协议的效力

·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调解协议的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05#




劳动仲裁的裁决

图片

1、作出裁决的依据

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裁决书会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等内容。


2、裁决的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文章分类: 法律法规法律知识
分享到:

江苏融鼎(自贸区南京片区) 律师事务所

融会贯通 | 鼎力相助

——————————————————————————————————————